核發(fā)居民身份證
發(fā)布日期:2022-01-17
事項名稱 | 核發(fā)居民身份證 | ||
實施部門 | 東港市公共服務中心公安窗口及各派出所 | ||
權利類別 | 行政確認 | ||
法律依據(jù)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 | ||
收費標準及依據(jù) | 工本費:換領20元/證,丟失損壞補領40元/證 《國家發(fā)改委、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發(fā)計價格(2003)2322號 | ||
申報材料 | 1、首次申辦身份證:申請人戶口簿原件; 2、有效期滿換領身份證:申請人戶口簿原件或原居民身份證 3、損壞補領身份證:申請人戶口簿原件或原居民身份證 4、丟失補領身份證:申請人戶口簿、學生證、居住證或能證明本人身份材料;。 | ||
承諾期限 | 快證7-9個工作日(郵寄)、普通證17個工作日(辦理地點領取) | ||
咨詢電話 | 0415-7144492 | ||
受理形式 | 橋南行政大廳3樓、戶籍地派出所 |